重慶人文科技學院教務處
關于開展2021-2022學年第二學期實驗室
開放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二級學院、實驗(實訓)中心:
根據《重慶人文科技學院實驗(實訓)室開放管理辦法(修訂)》(重人科〔2020〕148號)文件要求,擬開展2021-2022學年第二學期實驗室開放項目申報工作,現將有關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時間安排
(一)項目申報。擬申請進行實驗室開放項目的教師或實驗員,填寫《實驗室開放項目申報表》(附件1)和《實驗室開放項目申報匯總表》(附件2),由所在實驗(實訓)中心、二級學院審核通過后,于2022年2月28日前以學院為單位提交教務處。
(二)項目評審。2022年3月1日-7日,教務處組織相關專家對學院申報的開放實驗項目進行評審立項,并公布立項名單。
(三)學生報名。各學院轉發立項名單至學生群,學生結合項目開放對象要求以及個人興趣,聯系相應指導教師或實驗室負責人進行報名。項目開設單位需于2022年3月14日前以學院為單位提交《參與實驗室開放項目學生名單》(附件3)。因人數過多需分批實施的項目,須在學生名單中備注說明。
(四)項目實施。教務處將于2022年3月16日前對學生報名及分批情況進行審核。對報名學生人數過少的項目不予開設,對批次設置不合理的項目進行調整;審核通過的項目,于3月18日前提交《實驗室開放項目教學安排表》(附件4)。需用到實驗耗材的,由指導教師填寫《2萬元以下資產配置申請表》。
(五)成果收集。項目結題后,指導教師應及時收集學生實驗成果(實驗報告、實物、數據等)。各實驗中心應將實驗室開放運行的相關材料及學生成果匯總存檔。
(六)學分認定。參與實驗室開放項目(除教學實驗項目型)的學生,由指導教師進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可認定1學分的創新創業學分,并由指導教師填寫提交《參與實驗室開放項目認定合格學生名單》(附件5)。
二、有關要求
(一)各單位應加強宣傳,積極動員教師申報、學生申請開放實驗項目。
(二)依托于其它項目的實驗室開放,且項目給予了經費支持的,不得重復申報實驗室開放項目。
(三)每個開放實驗項目只允許配備一名指導教師,每位教師最多可以指導2個項目;如有特殊原因必須分批實施的項目,可按批次數增加指導教師,但教師總數不得超過總批次數。
(四)原則上教學實驗項目計劃學時數為8-12,其余項目計劃學時數為8-24學時。
(五)項目實施階段應安排在3月21日-6月17日(5-17
周)。
(六)開放實驗所需耗材費用按每生每個項目,理工農醫及藝體類最高50元、人文社科類最高30元的標準進行核算。
(七)項目指導教師必須按計劃開展工作,期間不得擅自更改項目名稱、內容與開放時間,因特殊原因需要變動的,須及時提出申請,經實驗(實訓)中心、學院同意,報教務處核準后方可變更。
(八)項目原則上必須一學期內結束,特殊情況可申請適當延長,最長不超過一年;本學期未如期完成開放實驗項目的指導教師不得申報下一學期的開放實驗項目。
(九)以上材料電子版請發送至郵箱:1161198524@qq.com,紙質版交至教務處實踐教學(教學設備)管理科(行政中心一號樓213辦公室)。
聯系人:吳志菲;聯系電話:42465252。
附件
重慶人文科技學院教務處
2022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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